随着2024年美国总统大选的深入,各候选人的竞选活动愈发激烈。他们通过种种方式争取选民的青睐,使得选情变得异常紧张。这样的一个过程中也滋生出了投票舞弊这种不合法的手段,大致上可以分为这么几大类。
第一类,焚烧选举票箱。是通过将选举票箱付之一炬,销毁其中的投票来实现自身的非法目的。这样的做法可能会导致该选区选举结果无效,除了摇摆州以外的美国大部分州都显而易见其支持倾向,若能够确定美国某个州的选举倾向,那么劣势的一方就非常有可能出此下策。为了遏制此类舞弊行为,美国各地的选举机构和监督人员通常会实施一系列安全措施,例如使用防篡改的投票设备、加强投票点的安保以及确保投票过程的公开透明。
第二类,邮寄选票作弊。邮寄选票仍然是美国大选中一个重要的投票方式,特别是在那些鼓励或允许普遍的使用邮寄投票的州。邮寄选票作弊通常涉及对邮寄选票的操纵,包括但不限于伪造选民签名、重复邮寄同一选票、或者在邮寄过程中故意延误某些选票的到达。这种作弊方式在一些州份较为普遍,因为邮寄选票为作弊者提供了更多的操作空间。例如,一些不法分子可能会在选民不知情的情况下,将选票从选民手中截取,然后按照自己的意愿填写并邮寄。而且邮寄选票作弊的证据往往难以被发现,因为选票一旦被邮寄,就很难追踪其来源和处理过程。
第三类,利用高科技手段作弊。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一些不法分子开始利用高科技手段做投票作弊。这些手段包括但不限于利用计算机病毒或恶意软件攻击投票系统,篡改电子投票数据,或者利用互联网进行远程操控投票结果。此外,还有通过社会化媒体平台散播虚假信息,影响选民的投票意向,或者利用大数据分析选民的投票倾向,进而有明确的目的性地进行选民操纵。这些高科技作弊手段隐蔽性强,难以被及时有效地发现和制止,对选举的公正性构成了严重威胁,对选举机构的安全措施也是个重大考验。
第四类,调动非选民投票作弊。这些非选民包括偷渡客以及未成年人。竞选团队可能会组织这些非选民群体,指导他们如何填写选票,并确保这些选票能够被计入正式的选举结果中。由于这些人群没有投票权,他们的投票行为是非法的,但因为缺乏有效的身份验证机制,这些行为往往难以被选举官员及时有效地发现和阻止。
首先,选举制度的复杂性为舞弊提供了可乘之机。美国选举涉及广泛的选区和多种投票方式,包括邮寄投票、提前投票和选举日投票,这些环节都有几率存在漏洞。例如,在邮寄投票中,选票的分发、填写、收集和计数过程都可能受到操纵。选票的分发可能因为地址错误或故意的延误而受一定的影响,填写过程可能因为缺乏适当的隐私保护而遭到外界干预,收集过程中也许会出现选票丢失或被篡改的情况,而计数过程则可能因为技术故障或人为错误而产生偏差。
其次,政治竞争激烈,一些候选人或团体可能为获胜而不择手段。在某些情况下,他们可能会利用选民的无知或误解,通过虚假宣传或误导性信息来影响选民的投票决定。他们可能在社会化媒体上散布不实消息,或者在选区中散布负面广告,以诋毁对手的形象。
此外,美国的法律执行力度和监督管理机制不足以应对所有舞弊行为,导致一些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未能及时有效地发现或受到惩罚。例如,尽管有法律禁止选举欺诈,但执行这些法律的资源可能有限,使得一些舞弊行为得以逃脱。执法机构也缺乏足够的调查人员或技术方法来追踪和处理复杂的舞弊案件。
最后,公众对选举舞弊的关注和新闻媒体报道也可能会影响对舞弊现象的认知,有时可能放大或误传了舞弊的真实的情况。媒体的报道角度和深度不同,有几率会使公众对舞弊问题的理解存在偏差。一些媒体可能因政治倾向而选择性报道某些事件,而忽略其他同样重要的事实。
无论如何,舞弊行为都不值得鼓励,在技术进步的今天,美国更有理由通过加强对选举公正性的重视和逐渐完备的选举监督管理体系,提高透明度和加强选民教育,努力减少舞弊现象的发生,增强其公众对选举过程的信任。